流量人物對于記者來說非常棘手,一方面因為是熱點,,必須要采要寫要完成任務,,這是職業(yè)要求,另一方面要承受鋪天蓋地的熱議,,以及毫無來由的謾罵,。關于如何“客觀中立地體現(xiàn)明星本人”,媒體標準和粉絲標準幾乎就像玻璃與桌子一樣可能毫不相關,,但在超級扁平化的社交媒體上,,又只能狹路相逢,然后雞同鴨講。
最近的典型例子,,是《創(chuàng)造101》總決選結束之后,,某雜志以名次排在第三但從頭到尾都是熱搜擔當?shù)倪x手楊超越為對象,發(fā)了一篇人物特稿,,一石激起千層浪,。楊超越本來在比賽中的表現(xiàn)就非常有爭議,有人將其視為不勞而獲的典型,,有人認為美貌本身就是一種生產(chǎn)力,。這篇特稿的可貴之處在于,記者通過足量的采訪細節(jié),,還原了楊超越如何從輟學少女一步一步走入大眾視野,,她身上靈光一閃的部分被經(jīng)紀公司敏銳捕捉,又被節(jié)目制作方無節(jié)制放大,,最終有關楊超越的話題成了這個選秀節(jié)目中最電力持久的攪拌器,。
但這樣一篇稿件卻沒能讓任何一方滿意。楊超越的粉絲憤怒于其中關于她不學習,、隨地吐痰等細節(jié),,認為這篇文章“全盤造假”,而本來就不喜歡楊超越,、認為她“搶了其他努力女孩的機會”的觀眾更加憤怒,,這樣一個人,讓她“踩著其他少女的尸骨出道”,,不就是世間最大的不公平嗎,?
從大環(huán)境來看,一些媒體為求生存不得不尋找出路,,比如在選擇采訪對象時向流量明星妥協(xié),,但也有許多自我要求高的媒體在做明星報道的時候窮盡采訪的一切可能,拿到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詳盡資料,,這對于流量明星的死忠粉來說就是一種僭越和冒犯,,他們對一切立體的生動的報道都不滿意,這和他們心中捧上神壇的明星本人完全不符,,但又說不出哪里有問題,,只好不分青紅皂白,,一言以蔽之——造謠,、假新聞、人血饅頭,,特別是最后一項,,你能在幾乎所有涉及已故人物的專稿評論中發(fā)現(xiàn)這種措辭,如此高頻無規(guī)則的使用,,真不知道魯迅先生有何感想了,。
娛樂新聞本來應該與其他類別的新聞沒什么不一樣,,記者和媒體的專業(yè)采訪權不該受到影響和侵害,這應該是媒體一貫秉持的原則,。但能夠做到這一點的明星特稿,,越出色越會被粉絲強烈攻擊,甚至人肉記者實名辱罵,。這幾乎是所有嘗試進行相對獨立的明星稿件的媒體所不得不面對的,。
粉絲的理由千奇百怪,請記者拿出采訪錄音——如果真有錄音,,那么請原字必錄不得進行刪減和編輯,,還有些覺得即便有錄音也沒用,沒有表情配合文字也會造成誤讀,,那么請用視頻采訪,,而且視頻采訪不可以進行剪輯。稍不如意,,首先罵媒體,,其次罵流量明星的工作室,“連篩選媒體把控問題審查稿件這種基本工作都做不好,!”以至于眼下去采訪明星,,先給審采訪提綱、最后過目成稿已經(jīng)成了風氣,,甚至還有明星親自下場給記者修改稿件,、記者千恩萬謝的怪現(xiàn)狀。媒體的公信力已經(jīng)被挑戰(zhàn)到了這個地步,,無論怎樣都會被質(zhì)疑,,怎么自證清白都會有人選擇不相信。在他們看來,,符合自己立場的才是真相,,那又有何意義呢?